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Q&A108.10.01 更新)

一、甄試對象與範圍

二、甄試類別筆試科目與形式

三、報名相關事宜(含報名流程、繳費、寄送審查資料)

四、報名完成(確定報名狀況)

五、甄試及格標準及有效期限

六、甄試結果及複查

七、其他相關問題



關於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各項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至下午5:30止,例假日除外)電洽 04-22851900 試務小組,本組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國立中興大學祝您考試順利!!


一、甄試對象與範圍 


Q 1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對象與範圍為何?
A

依據「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作業要點」之規定,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對象為:臺灣地區人民、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等6種報名資格,在自中華民國81年9月18日起至99年9月3日止,已在教育部公告認可名冊內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其所取得之學位,符合教育部訂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者,得報名參加本項學歷甄試。


Q 2
何種類型的學歷需要暫時排除?醫事相關學歷是否採認?
A

(一)依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9條規定,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採認:1.非經正式入學管道;2.採函授或遠距方式教學;3.經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式通過後入學;4.在分校就讀;5.大學下設獨立學院授予之學歷;6.非正規學制之高等學校;7.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8.學士以上學位未同時取得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9.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不予採認之情形。(二)故目前赴大陸地區大學就讀醫療法所稱之醫事人員相關學歷者,非屬本項學歷甄試辦理範圍,請參閱「學歷甄試資訊網」相關辦法中「不予採認之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歷名單
」。


Q 3
如何得知自己所就讀的大陸地區高等學校符合教育部認可的高等學校名冊?
A

請參閱「學歷甄試資訊網」相關辦法中「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或甄試簡章附錄。

二、甄試類別筆試科目與形式 


Q 1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類別為何?
A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共分3種類別,分別為學士學歷甄試、碩士學歷甄試及博士學歷甄試。


Q 2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形式為何?
A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以筆試方式進行;碩士、博士學歷甄試以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方式進行。


Q 3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筆試科目為何?
A

筆試依考生報考時選定之修讀學門領域,進行專業科目筆試測驗。各學門之筆試科目請參閱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簡章「修讀學門領域及應考專業筆試科目對照表」。

三、報名相關事宜(含報名流程、繳費、寄送審查資料) 


Q 1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報名流程為何?
A

參加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考生應於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簡章規定報名期間內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手續(包含網路報名完成、繳交報名費入帳完成),並以限時掛號寄繳報名表件(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經資格審查通過後,上網列印准考證參加筆試或口試。


Q 2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的報名費用為何?如何繳納?如何辦理退費?
A

(一)報名費用:學士學歷甄試(筆試)的報名費用為新臺幣2,000元;碩士學歷甄試(論文審查及口試)的報名費用為新臺幣6,000元;博士學歷甄試(論文審查及口試)的報名費用為新臺幣6,000元。
(二)繳費方式有:1.利用自動櫃員機(ATM)繳費(含網路ATM)。2.持網路列印繳費單至第一銀行各地分行櫃檯繳費。
(三)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已繳交報名費但未於報名期間內寄繳報名表件或經審查為不符應考資格者,得申請退還部份報名費。報名學士學歷甄試(筆試)退費金額為新臺幣1,400元;報名碩士學歷甄試(論文審查及口試)退費金額為新臺幣5,400元;報名博士學歷甄試(論文審查及口試)退費金額為新臺幣5,400元。


Q 3
網路報名及繳費後要郵寄那些報名表件?
A

考生應於報名期間內完成網路報名與繳費,並以限時掛號寄繳下列報名表件(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1.報名表(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親筆簽名),報考碩士、博士學歷甄試者,應另檢具學位論文資料表。
2.畢業證(明)書影本。
3.學位證(明)書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4.畢業證(明)書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副)本或效期內之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5.學位證(明)書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副)本或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6.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副)本或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7.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應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8.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臺灣地區人民,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入出國日期電子證明書正本(均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10.前開文件如經試務單位查證認定有疑義時,申請人並應檢具下列文件:
(1)畢業證(明)書、學位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2)前款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11.報名碩士學歷甄試、博士學歷甄試者應另繳學位論文3本。
※曾報考本學歷甄試並通過資格審查者,以上2至10項報名表件得免附(仍須完成網路報名及繳交報名費)。

四、報名完成(確定報名狀況) 


Q 1
何時可以查詢是否完成寄件、繳費及報名資格審查?
A

(一)收件狀況查詢:限時掛號寄出後一星期即可登錄當初的報名系統內查詢,或憑限掛號碼至「中華郵政國內掛號郵件查詢系統」查詢郵件遞送情形。
(二)繳費狀況查詢: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含網路ATM)或臨櫃繳款完成後一小時即可查詢。若於夜間23:00後利用ATM轉帳繳費者,須於次日10:00後方可查詢個人繳費狀況。
(三)審查狀況查詢:書面資料審查結果為退件或補件者,將個別以電話聯繫。

五、甄試及格標準及有效期限 


Q 1
甄試的及格標準為何?
A

(一)學士學歷甄試:筆試各科以100分為滿分,每科均以60分以上為及格,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者為通過。
(二)碩士學歷甄試:依考生送審之學位論文一次送3位學者專家進行論文審查。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總分以100分為滿分,70分以上為及格,經2位以上審查及口試委員評定及格者為通過。
(三)博士學歷甄試:依考生送審之學位論文一次送3位學者專家進行論文審查。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總分以100分為滿分,70分以上為及格,經2位以上審查及口試委員評定及格者為通過。


Q 2
筆試未全部通過,已經通過的科目有效期限為何?
A

(一)部份筆試科目及格者,各該科目及格證明書有效期間為3年,自參加各該科目筆試考試之次年度起算,逾3年者無效。
(二)科目及格且成績於有效期間內,該科目免予選考。

六、甄試結果及複查 


Q 1
何時能上網查詢學歷甄試結果?
A

(一)筆試結果將於甄試簡章規定時間公告(網址: https://emhd.nchu.edu.tw/),考生可上網查詢。成績單亦於公告起2日內,依考生通訊地址以限時專送信件寄發。
(二)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結果將於甄試簡章規定時間公告(網址: https://emhd.nchu.edu.tw/),考生可上網查詢。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結果亦於公告起2日內,依考生通訊地址以限時專送信件寄發。


Q 2
學歷甄試結果如何申請複查?複查費用為何?
A

筆試、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成績複查申請:
(一)受理期限:依甄試簡章規定辦理。
(二)申請方式:以通訊方式辦理。考生申請成績複查,應填妥「成績複查申請單」(於甄試簡章附表)、附成績單(請上網列印)及繳交複查費每科5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中興大學」,並將回郵信封貼足郵資(平信8元、限時15元、掛號28元),於受理期限內寄至「40227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試務小組」收,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成績複查結果將於複查申請截止後3日內回復申請考生。


Q 3
學位論文經審查及口試後未通過,可否參加下一次的甄試?
A

不可以。學位論文經審查及口試後未通過者,不得以該論文作為下次送審之論文。所以,學位論文只能送審一次,若審查未通過,就不能以這本學位論文再次報名學歷甄試了。

七、其他相關問題 


Q 1
「學歷甄試資訊網」網址為何?
A

請參閱甄試簡章內「學歷甄試資訊網」(網址:https://emhd.nchu.edu.tw/)或分別由「國立中興大學」首頁下方校園焦點(網址:https://www.nchu.edu.tw/)、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招生暨資訊組」網頁(網址:https://oaa.nchu.edu.tw/recruit)進入。


Q 2
須經大陸地區認證屬實之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之認證報告正本或副本,應如何取得?
A

請參閱「學歷甄試資訊網」相關連結所提供的大陸地區認證中心網站。


Q 3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否以護照影本取代?
A

否,請依照甄試簡章規定檢具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入出國日期電子證明書正本(均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Q 4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筆試試場位於何處?
A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筆試試場將設於國立中興大學。


Q 5
筆試科目的考試範圍為何?是否有提供參考書目及考古題?
A

(一)考試範圍係尊重各學門領域命題委員的學術專業,對於命題的範圍並沒有限制。
(二)目前不提供參考書目及考古題。


Q 6
通過甄試後,相當學歷證明是否需要另外申請?
A

由教育部統一寄發,通過甄試之考生不須另外申請。


Q 7
學歷甄試的答題文字是否有所規定?
A

本甄試答題以中文回答為原則,准予以英文作答者將在試題說明。


Q 8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是否有其它修改或新增規定?
A

(一) 依據105年10月7日教育部頒布臺教高(五)字第1050130097B號令修正「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作業要點」第八點規定,將原本博士學歷甄試採筆試、學位論文審查方式改採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方式進行,一年得辦兩次甄試,口試地點為國立中興大學。
(二)其他部分請自行詳閱甄試簡章相關規定。


Q 9
教育部是否有提供大陸地區大學學歷及專科學歷採認的簡易說明文件?

Q 10
因應疫情返臺,導致停留在大陸地區時間不足各該學位所需之最低修業天數?
A

申請人因大陸地區防疫限制入境、省市城鄉封閉式管理或因學校防疫應變措施,改採遠距教學方式完成學位,請出具大陸地區學校證明文件,以利辦理大陸學歷採認。


Q 11
採認公文所載個人資料更動(取得身分證或改名)需換發、採認公文遺失需補發?
A

備妥申請書應附文件後以掛號郵件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地址:100217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提出申請,信封封面請註明「大陸地區大學學歷採認通過公文換(補)發申請書」
(一)採認公文「換發申請書」
(二)採認公文「補發申請書」